4月15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联合上海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举办金融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推动2024年“潮涌浦江”之上海金融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月系列活动走深走实。
为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2023年底,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指导100多家金融机构、股权投资机构成立上海科创金融联盟。在本次会议上,上海科创金融联盟发布了上海金融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将在三年内通过股权、贷款、债券、保险等累计投放2万亿元,并通过探索综合金融服务创新模式、用好多层次资本市场功能、优化科技金融服务环境、加强跨境金融创新、畅通各类沟通渠道等五方面16条举措,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深入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与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联动发展,促进上海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
会议发布了“新动力贷”担保专项方案。该产品由上海科创金融联盟配合市融资担保中心创设,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信用担保额度,对大型民营企业提供最高不超过1亿元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期限最长3年,担保基金累计代偿比例提高至5%。这将促进更好利用人民银行的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和“沪科专贷”“沪科专贴”等政策工具,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
在集中签约环节,10家商业银行与20家民营企业现场签署授信协议。今年以来在沪银行持续加大信贷资源投入,10家签约银行近期已对50家民营企业审批授信1400多亿元,20家签约企业在新能源、集成电路、交通物流、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均有重大投资。上海科创金融联盟5家代表机构与5家民营科技企业签署合作协议,相关企业获得“贷款+股权”、“贷款+信托”等跨机构的融资支持。
会议还通报表扬了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浦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行、上海农商银行、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光大银行上海分行、中国信保上海分公司等12家金融机构,并颁发“助力民企发展优秀金融服务机构”奖牌,强化正向激励,提升金融机构服务民营经济的积极性。
附件
上海金融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上海科创金融联盟 2024年4月15日)
为深入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与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联动发展,充分发挥上海科创金融联盟平台优势,促进本市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形成企业创新、资本接力、专业赋能、多元市场的良性互动,上海科创金融联盟内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担保、股权投资机构等成员,三年内将通过信贷、股权、债券等多样化融资累计投放2万亿元,并共同发布十六条举措,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具体如下:
一、探索综合金融创新模式
(一)加强信息共享。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不同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协作,实现风险信息、市场信息等互联互通并建立专业评价体系,提高整体服务效率。
(二)探索科技型企业联合融资支持机制。通过银行、担保、保险及创投机构间合作,为企业不同阶段发展需求提供联合融资支持并创新风险共担机制,提高企业融资规模及审批效率,降低整体融资风险。
(三)组建金融机构联合创新体。开展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特色金融产品创新,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评估交易”、“研发贷保险”、“员工持股计划”、“认股权转让”等创新金融产品落地。围绕科技成果转化,优化“政府+银行+保险+企业”的风险共担机制。
二、用好多层次资本市场功能
(四)帮助科技型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联合为企业提供财务、上市、并购、风控等资本市场培训服务,建立资本市场与企业的沟通交流渠道。
(五)支持本市多层次全周期的基金矩阵建设,壮大长期资本、耐心资本,积极参与天使基金、产业基金、并购基金、S基金等,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积极为上海1000亿元产业投资母基金专业团队遴选提供支持。
(六)参与上海股交中心专精特新板金融服务建设,助推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孵化和培育,做好企业“股贷债保”综合金融服务对接,助力优质企业快速成长。
(七)落实上海促进股权投资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做好“募投管退”全链条机构联动及产品创新。
三、优化科技金融服务环境
(八)用足再贷款、再贴现、再担保、贴息贴费、税收减免等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符合条件的中小科技型企业首贷户提供优惠贷款利率支持。积极运用科创票据、科技创新债、信托、保险等融资工具,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灵活多样的融资解决方案。
(九)用好本市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加强与担保机构、征信机构的合作,完善信用担保体系,扩大对科技型企业的担保规模,提升企业融资可得性。
(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业务及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前补偿”试点业务,创新优化知识产权信贷产品,提高本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覆盖面。
(十一)研究针对科技型企业融资的风险管理模式,健全多方参与的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提供定制化的风险管理解决方案。推进保险产品服务创新,发挥科技保险补偿机制作用,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等风险保障。
四、加强跨境金融创新
(十二)利用大型银行境外分支机构搭建国际合作平台,引进国际先进理念,规范开展技术、人才和资金等创新要素跨境流通,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投资促进、风险防范、争议解决等高标准国际化一站式服务,提高全球创新资源配置能力。
(十三)推动股权投资机构开展境内外双向投资,支持本地优质股权投资企业在境外投资,用好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帮助科技型企业发展。
五、畅通各类沟通渠道
(十四)强化联盟成员间内部政策协调,对企业发展中遇到的跨部门、跨机构难题,加强协调配合和服务供给,确保各项支持措施有效衔接,实现优势互补。
(十五)加强与高校、研究机构和实验室等对接,利用联盟的平台优势,协同高质量孵化器等科技创新创业载体,推动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孵化-产业化机制。
(十六)建立与政府部门、金融管理部门的定期沟通机制。及时了解科技型企业的需求,反映行业发展中面临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多方合力,推动政策迭代优化。
原文链接:http://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75/5329951/index.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