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你们,俺们的血汗钱就打水漂了。现在园林公司的发票开了,俺们的工资终于有着落了!”近日,年逾古稀的肖大爷专程来到院里,再次向我们表示感谢。看着眼泛泪光的肖大爷,我不禁想起了和他第一次见面的情景。
临近年关突然造访
今年1月9日,已临近农历春节,十几位老人来到院里,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劳动报酬。作为老人们推选的代表,肖大爷等人激动地说:“听说你们检察院有办法,帮帮俺们这些老人吧!工资都拖欠两年了,俺们得用钱过年啊!”
经过进一步了解,我们得知,2021年1月,某置业公司与某园林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园林公司为置业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进行绿化施工。肖大爷等60余名农民工受雇于园林公司提供劳务。2022年10月,工程基本完工,但因两家公司存在合同纠纷,置业公司未能全额支付园林公司劳务报酬,园林公司便以此为借口拖欠了肖大爷等69人共40余万元工资。
眼看快过年了,拿到工钱还是遥遥无期,肖大爷等人心急如焚。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肖大爷等人一次次索要工资,园林公司总是以置业公司没给钱为由拒绝支付。多次索要无果后,肖大爷等人陷入了维权困境。直到有明白人支招“去检察院请求帮助”,他们的心里才重新燃起了希望。
“我们年纪大了,也不懂什么合同,手里只有签过字的每日用工记录表,其他什么也没有。”“你们一定帮帮忙,家里都等着这钱过年呢!”肖大爷等人不停地念叨着。
前往外地调查取证
送走肖大爷等人后,我们迅速展开调查。“不是我们公司欠的钱,我们只是发包方,园林公司才是实际用工单位,园林公司雇的人,就得园林公司发工资。这事不该我们管,你们也找不着我们。”走访置业公司时,置业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语气强硬地说。对此,我们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切入点,详细地向该负责人释明了作为发包方,应该在未支付的工程款范围内承担代付责任的义务。经过一番释法说理,这位负责人终于松了口:“如果园林公司出面结算、确认欠薪数额、出具代付申请,我们可以代付。”
腊月二十八,为了完善、固定证据,确定肖大爷等人的欠薪数额、拿到代付申请,我们顶着寒风驱车上百公里前往园林公司所在地潍坊市取证。
“这都到年根儿了,没想到你们还出差办案。我们负责人回家过年了,你们要的东西我们没法提供,你们等过完年上班之后再来吧。”园林公司留守的工作人员一开始不愿配合我们的工作。经过两个多小时恳谈和沟通,留守人员多次请示公司负责人后,终于给我们出具了肖大爷等人被欠薪的证明材料,园林公司及置业公司对所欠数额42.9万元予以了确认。
支持起诉助力维权
证据得到确认后,我们第一时间向区法院提交了支持起诉意见书,法院迅速对该系列案件予以立案。
为了让肖大爷等人尽快拿到工钱,我们积极与法院协作,在涉案企业之间、企业与农民工代表之间搭建沟通平台。同时,我们主动联系区劳动监察大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希望职能部门能够帮助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最终,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置业公司与农民工达成了调解协议,置业公司承诺全额垫付被拖欠的劳动报酬,并明确于今年4月10日前履行完毕,区法院对调解协议给予司法确认。
“工资终于有着落了,这下我们放心了!”肖大爷等人高兴地说。
这69名农民工中有两人生活非常困难。除了替他们要回工资外,还能为他们提供什么帮助?这是我们在办案过程中不断思考的问题。经上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我们把两名困难老人的情况线索移送给了我院第五检察部。第五检察部依法启动了司法救助审查程序,并最终为两名困难老人申请到了数额不等的司法救助金。
同时,就此案暴露出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我们还向区人社局等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就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开展专项检查,依法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切实承担责任;全方位履行监管职责,规范辖区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督促企业落实好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制度规定,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我们还与区法院、公安分局、人社局、住建局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围绕在服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域实现信息共享、座谈会商、线索移送、畅通立案渠道等问题积极沟通,并达成共识,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和刑事司法紧密结合,合力破解农民工欠薪难题。
(讲述人: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检察院房立静 本报记者郭树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