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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分类,科学统筹——财政资金助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

发布时间:2023-06-08     来源: 北京市财政局     作者:佚名    

  近年来,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全市非遗保护工作部署,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在政策保障和资金支持上持续发力,从中央、市级、各区三个层面,“分级分类”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一、用好中央资金,支持全市非遗保护重点项目

  全面梳理本市非遗项目,积极向中央财政申请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2023年已获得中央财政支持1560万元,专门用于我市泥塑(北京兔儿爷)等27个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保护、胡庆学等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实践、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册-京剧项目保护”等方面,助力非遗项目厚植文化底蕴、不断巩固提升。

  二、安排市级重点项目资金,全面加大非遗保护力度

  市级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左右非遗重点项目资金,通过项目单位公开申报、专家和专业部门论证、财政联合评审等环节,确定非遗资金补助对象和补助金额,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资金重点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补助、市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征集,以及举办非遗重大活动、非遗人才培养等工作,切实提升非遗保护传承水平。

  三、安排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各区非遗保护工作

  近年来,市财政将非遗保护纳入市对区基层文化建设转移支付重点支持领域,由各区统筹用于非遗保护等基层公共文化建设重点工作。特别是,2023年结合新的国家公共服务保障标准,进一步加大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支持力度,切实增强各区做好基层非遗保护的财政保障能力。

  下一步,财政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持续加大对重点、急需非遗保护项目支持,完善市区两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服务机制,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工作。同时,进一步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切实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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