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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24-10-14     来源: 中国人民银行     作者:佚名    

  问:《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并作出了碳达峰碳中和以及建设美丽中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强调,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推进美丽中国建设需要统筹推进能源和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等多个方面,涉及行业多、投资周期长、融资需求大,发展绿色金融是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客观需要,也是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在此背景下,中国人民银行联合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起草了该《意见》,推动健全金融支持美丽中国建设的政策体系。

  问:《意见》的重点领域是如何确定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意见》中提到了支持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生态保护修复四大重点支持领域。选择这四个领域的主要考虑是:一是聚焦美丽中国建设重点领域,围绕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支持上述领域能够有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加快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加快形成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为导向的美丽中国建设新格局,具有较强的生态环境效益;二是兼具商业可持续性,上述领域资金需求量巨大,通过强化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环保和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基础设施改造和工艺流程优化等,能够获得较好的市场收益,相关项目具备一定的商业可持续性,满足按照市场化原则给予金融支持的条件。

  问:《意见》明确了哪些支持美丽中国建设的重点政策措施?

  答:《意见》按照政策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推动金融部门、产业部门、经营主体同向发力,共同服务美丽中国建设。一是完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研究扩大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范围,延长政策期限,增设再贷款规模,为绿色发展和低碳转型重点领域提供更多低成本精准支持。二是充分发挥碳市场作用。稳步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逐步丰富交易品种、交易主体和交易方式,全面加强碳市场能力建设,促进重点排放单位和行业企业碳减排。三是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健全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考核评价体系,对绿色金融政策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鼓励企业制定转型规划,对明确承诺绿色低碳转型且效果较好的企业,研究给予激励。《意见》还从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措施。

  问:下一步如何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

  答: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任务、切实抓好《意见》落实。一是强化部门协同。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工作机制,加强产业部门、金融部门、市场主体的协同合作。搭建重点项目库,加强政银企对接,不定期向各金融机构推送。完善政策保障体系,及时协调解决政策落地的堵点难点问题。二是完善配套基础制度。推动建立统一的绿色金融、转型金融标准体系,强化统计监测。建立完善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项目碳减排量核算、产品碳足迹核算等标准和方法,建立健全资源环境要素确权登记和交易体系。三是提高绿色金融服务质量。通过细化标准要求、开展专项培训等,指导金融机构在支持美丽中国建设重点领域的同时,重点关注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的真实环境效益,强化环境信息披露,确保资金投向符合绿色低碳发展要求。

  


原文链接:http://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5476565/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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