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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智化驱动,场景化创新,信息技术助推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发布时间:2023-06-08     来源: 北京市财政局     作者:佚名    

  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支撑现代政府采购制度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云计算、大数据、电子商务等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在政府采购领域的应用。

  一是统筹规划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体系。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部署,整合建立全市统一的“1+1+2”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体系。整合系统和服务资源,实现从采购预算、采购执行,到合同支付等的全流程闭环管理。建立“两统一、全链条”的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机制。统一平台及规则,全部政府采购项目信息“一网通查,免费获取”。统一采购公告、意向公开、采购需求等13类公开信息模版,提升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规范性。

  二是信息化助力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对标借鉴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OECD(MAPS评估体系)、CPTTP(政府采购)等国际经验和通行做法,打造“信息更透明、参与更便利、市场更开放”的公平竞争环境。提升信息公开透明度:政府采购信息获取“零门槛”:分类展示所有政府采购项目信息,保障统一及时便利的信息获取渠道。公开范围持续“扩维”:在全国率先开展采购意向公开试点,在系统中专设意向公开板块、专设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选项,多措并举保障本市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八成授予中小微企业。支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贯彻财政部第110号令《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探索实施覆盖预算部门、集采机构框架协议采购,开放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价格优先法、质量优先法等各类型框架协议采购方式。试点电子营业执照“一照通办”:落实中央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互通互认部署,试运行企业身份认证、扫码登录、电子签章、加密解密等功能,推动实施电子营业执照“一照通办”。推广政府采购示范文本:落实国务院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部署,我市发布《政府采购示范文本(试行)(2022年版)》,规范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等各种法定采购方式的采购文件,同步嵌入北京市电子交易系统,提高采购文件编制质量和效率,源头防范隐形门槛和壁垒以及排斥竞争行为。

  三是信息化提升政府采购运行效率。规范电子采购交易规则:发布“电子卖场交易规则”“商品管理规则”“供应商管理规定”“供应商经营效果评分标准”等系列制度,规范采购行为。完善供应商动态征集机制:销售政府采购目录内办公设备的供应商(经销代理商),随时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申请入驻、申请中标厂家授权。同时在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免费开通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拓展了此前以CA认证为唯一校验的方式,进一步为供应商提供便利。推广集中带量采购:对接预算一体化系统,在采购环节增加带量采购标识,获取征集人、带量方案等基础信息,支持多次、分批合同备案。通过全流程电子化公开招标,精简采购周期,将原本118家预算单位重复的采购活动简化为1次执行,41家供应商集中参与投标。

  四是信息化增强政府采购监管效能。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形式审查: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缴税和社保等三项证明材料,只需做出承诺,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加强政府内部信息比对和事中事后监督。2022年,全市1566个项目享受改革红利,每年为供应商减少证明材料7.5万份。持续开展智慧监管:结合推广示范文本,梳理敏感词90余条嵌入采购一体化平台,对采购文件中易发的隐性门槛和壁垒问题予以“智能预警提示”。2022年,累计向采购人、代理机构等交易主体发送提示信息1463次,提高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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