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落实《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夯实本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基础,市财政局近日组织市属国有金融企业及各区财政部门启动年度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专项行动。本次专项行动呈现五个特点:
一是推动本市工作开展与中央财政要求保持统一。召开专项行动启动工作会,向各区财政局传达财政部副部长邹加怡同志在全国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培训会上的讲话精神,要求财政部门履行好集中统一管理国有金融资本的职责,及时、全面、准确反映国有金融资本产权变动情况,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是确保专项行动目标明确、步骤和职责清晰。做好专项行动工作计划,市财政局制定了《北京市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工作落实方案》,以全面摸清国有金融资本家底、明晰国有金融资本产权关系、实现全市国有金融企业产权的全链条动态穿透监管为目标,分解细化产权登记工作步骤和时间进度,明确职责分工和登记要求。
三是强化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根据财政部统一要求和本市实际,提出:一要全面覆盖、应登尽登。市区分级加快明确需纳入产权登记的国有金融企业名单,全面完成对占有和使用国有金融资本的金融机构的产权登记;二要对标对表,拿出方案。请各区财政部门加快制定并落实本区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按照时点完成动员申报、审核登记、监督检查各阶段的工作任务;三要以点带面、加快落实。以产权登记工作为基础,研究建立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体系,确保包括产权登记工作在内的各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要求落实到位。
四是夯实专项行动的基础条件。通过汇集文件要求、整理操作步骤说明等方式,指导各区财政部门和国有金融企业的相关人员开展登记工作,确保相关人员掌握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业务流程和具体操作。
五是加强专项行动的过程监督。会同财政部北京监管局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密切关注市级和各区产权登记工作进展,特别是对于情况复杂、进度缓慢的区或单位进行专项调研及专项审计,确保本市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行动取得实效。
目前,市区财政部门按照工作时点和要求,有序开展全市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各项工作。
(来源:金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