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近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2023年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以下简称《实施指南》),重点支持8大方向,其中部分方向的最高支持金额达500万元。
一、支持政策注重“长效衔接”
近年来,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我市财政设立了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出台了《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不断建立健全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管理长效机制。在此基础上,统筹考虑当前经济形势、年度重点工作和中小企业实际情况等因素,2023年出台《实施指南》,进一步明确了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方向,促进了长效机制与年度发展重点之间的有效衔接,使支持方向更准、措施更实,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
二、支持方向凸显“优化扩容”
《实施指南》明确2023年中小企业资金重点支持方向包括“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三大类,具体细分8个方向,分别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绩效评价奖励、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质量提升示范项目补助、中小企业服务券补贴、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奖励、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奖励、中小企业“首次贷款”补贴、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补助等。其中,2023年中小企业资金支持范围增加了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奖励,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梯度培养体系,使中小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均能获得多维度、多方向的支持。
三、支持方式突出“体系化”
《实施指南》综合构建了“普惠+重点”“间接+直接”的多层次全方位支持体系。既包括对达标即享的中小企业首次贷款补助等普惠支持,也聚焦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等重点事项;既包括服务体系绩效评价奖励等打造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间接支持,也包括服务券补贴等直接支持,让中小企业能够切实受益。
根据《实施指南》,我市对满足条件的区域产业创新环境提升延续性项目和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质量提升项目,按照建设项目投资额予以一定比例的资金补助,单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获评的2022年度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进行一次性奖励,单个集群奖励不超过200万元。此外,经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2022年度服务绩效评价和星级评定结果较好的,分级分档给予服务绩效资金奖励;对中小企业购买使用服务券产品给予一定资金补贴,以降低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北京市普通中小微企业年补贴上限2万元,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年补贴上限10万元,北京地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年补贴上限20万元;对在“创客北京2023”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获奖项目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单位继续加大支持力度,提升政策覆盖面,并结合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新形势和企业诉求,做好政策优化和储备工作,助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