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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与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杨晓超一行座谈交流

发布时间:2023-06-08     来源: 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作者:佚名    

  张军与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杨晓超一行座谈交流

  自觉接受监督 主动争取支持

  为推进司法审判工作现代化凝聚更广泛合力

  5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召开座谈会。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出席座谈会。

  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晓超出席座谈会。

  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人民法院接受人大监督,有利于加强自身建设,有利于确保司法公正,有利于促进各项工作长远有序发展。5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与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晓超一行座谈,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落实到法院工作中开展交流。

  “衷心感谢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长期以来对最高法院工作的有力监督和支持。”张军表示,新时代新发展阶段,人民法院自身高质量发展、以司法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面临新的任务、更重责任。“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永远在路上。只有主动接受监督,才能胜任履职要求。”新一届监察司法委成立不久就来到最高法院调研,“是深化监督,更是上门支持”。人民法院要自觉接受监督,主动争取支持,为推进司法审判工作现代化凝聚更广泛合力,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真正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做深做实。

  如何在司法审判过程中以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审判自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接受监督作为推动司法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助力?张军介绍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最高法院主要工作情况。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提出“讲政治、顾大局,促公正、提效率,重自律、强队伍”的要求。把开展主题教育同推动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突出问题导向,狠抓检视整改,真正把“学思想、强党性”转化落实到“重实践、建新功”。落实大兴调查研究方案要求,深入机关各部门和基层一线广泛调研、听取意见,努力通过小切口找准真问题,真解决问题。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永恒主题,坚持以办案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研究建立科学有效的业绩考评体系,引领促进审判理念现代化。融合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配合监察司法委做好修改民事诉讼法、修改行政诉讼法、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等工作。把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汇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作为重要任务,通过调研摸清情况,力求全面准确报告工作进展、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困难,通过接受监督促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更好服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杨晓超介绍了监察司法委下一步工作安排,他表示要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联系法院工作方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运用法治力量服务高质量发展,支持和保障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动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二是坚持高质量开展立法工作。对于最高法院提出的立法、修法建议,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协同推进法律和配套法规的制定修改,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三是坚持严格依法开展监督工作。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的理念,围绕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司法工作的安排,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把工作建立在充分听取意见、广泛凝聚共识的基础上。四是坚持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与最高法院继续相互支持配合,巩固“一件事、一条心、一家人”的工作共识,根据新形势新任务需要不断完善沟通衔接机制,齐心协力落实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

  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副主任委员张轩,委员鲜铁可,司法室主任曾萍,最高法党组成员、副院长高憬宏、杨万明、贺小荣先后作交流发言。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有关负责同志、最高法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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