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融资法治网!

融资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融资舆情 > 正文

广安市国资委出台《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0-04-02     来源:      作者:    

  近日,广安市国资委印发《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暂行办法》,积极推动国资国企监管职能转变,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一是搭建新的监管平台,突出国资委与企业董事会的职能定位。广安市市属国企实行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制度,每年选取部分企业在专题会议上作工作报告。进一步突出国资委出资人的监管职能,促进企业董事会作用充分发挥,以面对面的质询,代替传统的“读报告”。

  二是创造新的监管方式,压实企业公司治理主体责任。每年4月底前,企业向广安市国资委主动提交上年度工作报告,倒逼企业抓细抓实内部管理,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经济主体。

  三是构建新的监管抓手,强化企业风险管控机制。广安市国资委通过审查企业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对企业的风险管控情况进行“会诊”、“把脉”,针对提出的意见和质询,企业董事会须予以解释说明,并在下一年的报告中对上年的意见和质询进行答复,切实提高企业风险控制水平。

  

  •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